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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企业金融行业发展(防疫企业金融行业发展趋势)

2024-02-05 20116 0 评论 行业观察


  

本文目录

  

  1. 国家防疫政策最新规定
  2. 现在做金融行业还有发展前景吗(金融行业发展前景怎么样)
  3. 南京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项举措”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7号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

  

财政部: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667.4亿元,疫情防控经费有保障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会上表示,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财政部:新冠肺炎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

  

余蔚平介绍,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三方面措施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余蔚平介绍,2月5日就“保供”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推出一系列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贴息,贴息政策主要是为了对防控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加大资金支持,支持恢复产能、扩大产能,全力保障物资的供给。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首次实施了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进行捆绑发力的政策。

  

第二个方面,关于收储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比如N95口罩,比如防护服等等,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给重点生产产品的这些企业一个定心丸。

  

第三个方面是有关税费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资保障供应方面,一方面是对支持重点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的优惠,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这是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取消单位价值500万元的限制,对扩产能购置的生产设备,都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鼓励企业购置设备扩大产能。对相关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

  

另外,为加快防控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税费方面还有一个政策是帮扶相关的行业,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对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民生行业影响比较大。此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比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快递、民航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这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税费方面的政策,还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缓解医疗救助物资资金的压力,一方面加大现有政策的力度,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同时取消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税费的政策。此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余蔚平说,下一步我们还将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对各方面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政策预案,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央行: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刘健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潘功胜说,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潘功胜表示,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潘功胜说,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开市首日出现大幅调整之后,在过去的几个交易日,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仍然呈现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的特征。这些表明了中国金融市场韧性增强,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有充足资源应对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会上表示,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是3.22%,比2018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客观来讲,疫情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类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预判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会有所上升。但从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情况来看,去年银行业化解了2.3万亿元不良资产,小微企业的不良占比较小,另外银行业拨备覆盖率达到180%以上,有充足的资源应对不良率上升。疫情是暂时的,从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回旋余地来看,不会对金融造成大的影响。

  

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及信用卡还款安排

  

周亮表示,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的按揭,信用卡的个人信贷的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周亮说,为保障金融服务安全和顺畅,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所有的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消毒、清洁,确保安全。再一个合理安排营业的时间,保障基本金融需求和关键设施稳定运行,特别鼓励发挥线上的作用,减少人员到实体网点去办事,便捷方便群众。

  

还可以吧。像我这种理财小白都进场了,说明还是可以的。

  

昨天新闻联播里提到中国A股,时长一分多钟。因为中国出色的防疫成绩和快速复工复产,所以股市上扬也是理所当然了。

  

你如果想理财,现在也可以可以进场啊。

  

金融行业的前景还是相当不错的!

  

国家经济要发展,离不开两个行业,第一是制造业,第二是金融业。制造业创造财富,而金融业可以让资本优化配置。美国目前还是超级大国,为什么牛了这么多年,还是金融业牛。华尔街的金融资本,控制了资产的价格,掌握了商品的定价权,所以美国牛,牛在华尔街。

  

美国尽管建国时间不长,但是金融发展时间很长,几乎是建国多少年,金融业发展了多少年。而我们可能稍显不足,比如我们就没有和华尔街等重量级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我们起步晚。

  

当金融的作用无比重要的时候,政策、资金、资源就会向金融行业倾斜。目前已经有这个迹象,比如中国平安的混业经营,所以,未来中国的金融业也会有高速的发展。

  

感谢邀请!问题比较杂,我是小虾学金融,尝试回答!

  

金融业的前景如何?从改革开放开始,前30年是商品经济时代,后30年是资本经济时代,所以,金融业的前景肯定是非常不错的!

  

回归到您个人实际情况,不建议您转金融!金融对学历、个人能力及背景要求很高,而且金融创业门槛太高,建议您还是结合自身情况好好斟酌!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是小虾学金融,对金融感兴趣可以关注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金融行业平均年薪达到11.48万元,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与金融行业能相比的只有信息技术行业。目前依然稳居各行业收入前列。毫无疑问,金融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分类来看,金融行业主要包括:证券,银行,保险,信托四大板块。

  

以下让我们简单的从收入水平来分析金融这4大板块。

  

第一,证券行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很高,但高收入的背后其学历门槛也很高。

  

第二,银行业。薪酬较为稳定,福利待遇一般来说都很好,年薪20万起步,相对其他行业还是高的。

  

第三,保险行业。总体来说薪酬比银行要低。

  

第四,信托业。学历门槛极高,收入很高。

  

当然金融行业发展前景跟经济环境息息相关。但有句俗语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怕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金融行业的收入相比其他行业也不会太差。

  

以上分析的是金融行业正式员工角度。当然,与之对应的还有“金融民工”之说,这些人处于金融行业底层,收入很低,其要想成为金融行业的一名正式员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学历、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层次提高了,才能享受金融行业广阔的发展舞台和前景。相信,在任何行业都是这个道理。

  

3、300万金融民工月薪曝光:信托行业人均月薪6万8,傲视金融业_证券_腾讯网

  

4、信托行业人均净利润341万,人均薪酬呢?

  

这个看你对“未来”两个字是怎么理解的。

  

从经济发展规律而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会逐渐占据大头,第三产业中个,金融行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直观上,东部的金融行业比中西部发达的原因。除此之外,在实体经济的阶段,金融也是必不可少的,属于自愿配置型的,只是要防范脱实向虚,当然,这是国家层面的事情。

  

另外就是你对金融行业怎么定义,这是个很笼统的概称,普通银行柜员也是金融行业从业者,但是未来肯定是含金量逐步下降的,你进去当柜员的话,除非后期转岗,否则未来也不大。

  

金融业当然还有前景,只要国家经济还能发展,金融业就不会没落。相反,我们国家还没有实现市场经济和混业经营,可以说前景还是很乐观的。不过别看平均工资还挺高的,但是大部分都是金融民工,工资实在一般。而且像金融这种热门专业,每年毕业生多如牛毛,因此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不过金融业机会还是有的,毕竟金融跟我们平时生活都密切相关,这个可以放心。

  

谢邀,首先肯定的是,金融永远在发展变革,而且越来越好,因为社会的进步和金融的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不要怀疑行业的前景。

  

既然题主提出了这个问题,肯定是考虑到想换行业。我身边不乏做金融的朋友,一般是银行的,或者是贷款方面的,有做10来年的,有做几年的,有的已经走上人生巅峰,有的还在倒信用卡苟活。行业里还有一句话,一只脚踏进金融行业,基本半辈子都不改行了。因为有时那种来钱的方式直接可以挑战你的想象力的。但话又说回来了,你要没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因为钱来的快走的也快,有些甚至类似赌博。所以建议题主多咨询下身边的朋友,结合自身条件,包括性格方面,好好做一规划,最后再做决定。

  

2021年4月12日,央行举行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会上,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解读了一季度金融数据。孙国峰表明,货币政策将以我为主,稳字当头,保持定力,珍惜正常的货币政策空间。

  

下一步,坚持跨周期设计理念,兼顾当前和长远,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今年以来货币政策稳字当头,货币信贷保持合理增长。从全年看M2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是基本匹配的。从总量看,3月末M2供应量同比增长9.4%,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2.3%,增速比上年同期高0.8个百分点。M2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基本匹配。

  

一季度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67万亿元,同比多增5741亿元。从利率看,2021年2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56%,较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0.76个百分点,创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利率看方面,2021年2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56%,较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0.76个百分点,创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保持了支持实体经济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提高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后劲。结构方面信贷结构继续优化,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其中,2020年末,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速19.93%。2021年2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5.5%和38.8%。

  

金融系统同时兼顾让利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金融系统在做实让利和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同时,加强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一方面,2020年商业银行的盈利是下降了2.7%,这是2003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这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通过降低利率等方式向实体进行了更多的让利,

  

另一方面,去年下半年以来单位贷款的逾期金额和逾期率实现了双降。截止至2020年第四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84%,较上年同期下降0.02个百分点。

  

2021年据人民银行建设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采集的单位贷款逐笔数据显示,2月末单位贷款的逾期金额较上年8月末下降了1.8%,逾期率较上年的8月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对于近期市场关于美国货币政策态势预期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特别是一些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出现了一些波动。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市场运行平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中国的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保持在3.2%附近,较前期还有所下降,表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平衡,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作用持续显现。

  

下一步,我国的货币政策将以我为主,坚持正常货币政策,稳字当头,保持定力,珍惜正常的货币政策空间。同时,密切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以我为主开展国际宏观政策协调,保持好宏观政策的全球领先态势。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金融行业创新趋势与企业发展战略分析报告》

  

金融行业会一直存在的,因为金融行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说从事金融行业的工作的话。也是很有发展前景的。就看你自己怎么做了。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南京市政府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在制定上,突出精准聚焦,注重回应企业“解难”“减负”“帮扶”三大类诉求。

  

在内容上,突出分类施策,真金白银推出“免、减、补、缓”措施。

  

在落实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转贷基金费用、暂予减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承租本市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其中,疫情期间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延期缓缴。

  

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9.8%下调为8.8%,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防疫企业金融行业发展(防疫企业金融行业发展趋势)

  

疫情期间对保障、配送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业,按其提供的保供产品规模和售价分档给予补贴。

  

新增20亿元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准予申请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此外,“加快消费市场复苏”举措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择机公布具体方案。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法律纠纷,相关部门将及时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帮助研判风险、制定解决方案。

  

在市级层面的“十项举措”之外,有关部门和板块已经并将陆续发布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对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转贷基金业务,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且单户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免收转贷基金费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暂予减免;

  

2.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1.原则上企业须在贷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提出转贷申请;

  

2.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南京联交所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系;

  

3.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南京联交所在六个工作日内下款至银行指定账户归还企业贷款。

  

1.通过互联网登录“南京金服”,网址为http://www.njjf.cn;

  

2.在网页上找到“民营转贷”字样并点击,跳转后点击“立即申请”,注册时请填写企业信息及授权委托书,上传授权书完成注册;

  

3.注册后可登录申请转贷基金,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必填项材料;

  

5.联系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书;

  

6.联系南京联交所签署借款协议,同时提交银行续贷承诺书及相关资料;

  

不同银行及不同担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银行资料不完全一样。具体资料以银行批复为准,基础资料为:两份填写完整的转贷基金申请表;银行批复或授信意见;根据银行批复与授信提供的相关担保材料作为附件;担保方式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关键页照片及他项权证,放款当天提供抵押物当天状态截图;担保方式为保证的,需要保证合同关键页照片;担保方式为担保公司担保的,需要担保公司提供会议纪要、反担保清单、反担保措施证明、担保公司承诺函及评审会决议等相关证明照片。

  

填写完整的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申请表两份(提供银行出具的续贷承诺书,加盖企业和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借款协议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当年最新一期,超过500万的项目需要同时提供上一年同期数据);提供南京市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用于开发票及退利息;超过500万需要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税务评级截图及全部社会融资明细(银行、金额、到期日)最新纳税等截图。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纳税人采取“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将所属房产出租用于经营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积极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

  

依法合规承租减免主体房产,直接自用于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且在市内注册(登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由承租方负责转租、分租的适用房租减免政策,具体由房产租赁双方协商解决,确保减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其中:“困难”指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安排,减免期内停业或未正常生产经营;“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疫情期间位于市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间为2021年8月;位于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8月。租赁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减免期间截止日期为租赁合同到期日。

  

房产租赁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对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还或在减免期间逐月退还,对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适当延后收取并减免相应租金。

  

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负责组织本部门、本集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落实减免政策,明确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企业快速受理减免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据实提出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2)出租企业初审;(3)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分别报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复核并集体决策;(4)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由出租企业与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执行房租减免政策;(5)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做好台账管理,防范合同和经营风险。

  

鼓励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在考核相关单位当年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时,对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租金的,将根据实际减免金额视同实现利润。

  

区属(含园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号),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我市一至八类行业所属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1.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对 2021年8月已完成工伤保险费征收的用人单位,重新核定其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少部分的金额。对减少部分的金额,加强与参保单位沟通解释,可以办理退费,也可从以后参保企业应缴费款中抵扣。

  

2.优化经办服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权益记录,确保降低费率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确保工伤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关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1.减征政策执行月份连续连贯。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2.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2021年8月应减收的部分,在9月份应缴费款中抵扣。

  

3.优化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减征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参保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按要求如实进行医疗保险费申报,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企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可采用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灵活组织,并将疫情防护、安全生产等知识纳入培训课程。企业可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相应记录。培训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企业要科学安排培训,强化培训管理,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培训质效。补贴申领采取告知承诺制,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施训,有效实现援企稳岗目标。对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所核发款项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补贴对象: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或半停工半停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稳岗项目制培训”并申报补贴。所指企业不含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由用工企业申领补贴。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学员满意度、稳岗率等因素确定,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且满意人数/培训合格人数,稳岗率=培训合格且申领培训补贴时在岗人数/培训合格人数。

  

(1)培训学员满意度(四舍五入取整,下同)≥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学员满意度≥80%、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其余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100元/人的培训补贴。

  

3.补贴享受次数: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培训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稳岗项目制培训”实行在线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以下简称网办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登录。企业登录网办平台,依次选择“南京—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项目制培训”;2.项目申报。选择“项目制培训申报”模块,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受疫情影响承诺书(网办平台提供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后上传),待区人社部门审核;3.开班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项目制立项查询(南京)”模块查询审核状态),选择“项目制培训开班申请(南京)”模块,根据项目立项期数和人数,可分班级填报培训课程信息;4.考核反馈。每一期培训班考核结束后,组织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进行满意度评价,并通过网办平台选择“项目制培训考核信息反馈(南京)”模块,反馈培训学员考核成绩,提交培训过程性资料;5.项目验收。所有培训班级考核反馈完成后,选择“项目制培训验收申报(南京)”模块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待区人社部门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6.补贴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人社部门复核汇总并报市财政审定公示后,按标准将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施训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培训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平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各区人社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作为,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摸排统计,重点为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稳岗项目制培训”补贴结算。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对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期间保障、配送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超市类保供企业、餐饮保供企业给予补贴。

  

在南京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疫情期间,提供的保供商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资产和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统一组织货源、实行集中配送“菜篮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等),并与当地区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的农批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10吨(含)至5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50吨(含)至2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200吨(含)至6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600吨(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及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供应配送生活必需品(食品、日用品等),并与当地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或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超市类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供应量在30万(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2)对总供应量在100万(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3)对总供应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补。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供应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供应明细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配送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并与当地区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实际提供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20万元(含)至4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4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受疫情影响的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一)再贷款: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向上级行申请政策支持,在南京地区增加20亿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

  

(二)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根据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力度,及时运用激励手段引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普惠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相关资料,按政策要求提供资金支持。

  

在我市注册并生产经营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单位),市列名的品牌食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地区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贷款不满3个月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贴息。旅行社企业贷款贴息仍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支持旅行社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文旅办〔2021〕12号)执行。

  

上述企业须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分类及划分标准。上述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为本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参照执行。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以贷款审批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1.贴息申报主体:上述企业作为贷款贴息的申报主体,由银行代为统一申报办理。银行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提供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表格附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2.兑现方式和兑现时间:企业当月新增贷款贴息相关资料由银行于次月上旬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银行提供的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后,将3个月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银行,由银行拨付至相关企业账户。对企业随借随还的贷款业务,于政策到期后统一清算兑现贴息。

  

1.相关银行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如实报送企业贷款资料,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应如实申报贷款,不得将流动资金贷款挪作他用。

  

2.为确保贴息资金的合规合法规范使用,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监管,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的银行和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骗取的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其失信行为在“信用南京”网站公示。

  

3.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银行收到本细则后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

  

(一)享受主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

  

(二)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三)办理方式: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税务局核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含提交电子影印资料申请),【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的核准】。

  

(2)邮寄申请,将申请需报送资料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地址。

  

(一)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

  

(二)缓缴险种: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缓缴条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单位范围;2.本年度7月份(含)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3.申请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需交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

  

(四)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申请缓缴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

  

1.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登录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参保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遵守承诺事项,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

  

2.参保单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后,市税务部门会同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作出是否同意缓缴的答复。

  

各部门在执行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在有失信行为确认的步骤时,对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共263条),在清单内的失信行为直接进行豁免。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提出申请即可。

  

1.积极倡导律师行业为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由市律师协会组建助力企业纾困律师志愿服务团,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

  

2.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积极协调工商联等部门,推动商会组织与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对接,群策群力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难题。

  

3.进一步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力量,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法律咨询。

  

4.加强与市政务办工作对接,小微企业可随时通过拨打12345,反映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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